宽容的立场
然而,对预防性自卫的限制立场正在受到质疑。正如迈克尔·赖斯曼和安德里亚·阿姆斯特朗在2006 年的文章中所指出的那样,一些国家明确声称有权在预防性自卫中使用武力,但并不将该权利限制在真正迫在眉睫的袭击中。2016 年 12 月,美国引用了丹尼尔·伯利恒爵士在《美国国际法杂志》上发表的文章,阐明了这一法律立场:
在考虑武装袭击是否迫在眉睫时
美国会分析各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威胁的性质和紧迫性;袭击的可能性;预期的袭击是否是 泰国电报号码 持续武装活动的协同模式的一部分;袭击的可能规模以及在没有缓解行动的情况下可能造成的伤害、损失或损害;以及是否有其他机会采取有效自卫行动,预计会造成不太严重的附带伤害、损失或损害。”
请注意,这里的“迫在眉睫”并非其通常含义。根据美国的说法,。
2017 年 1 月,英国批准了非常相似的法律立场。英国司法部长杰里米·赖特 (Jeremy Wright) 旨在限制英国主张的最广泛影响。他强调“英国政府绝对不认为可以使用武力来从一开始就防止威胁成为现实”。但他的措辞只是回避了威胁何时成为现实的问题。在核武器的背景下,一旦一个表现出敌对意图的国家接近获得核武器,就可以说威胁成为现实——并且有理由采取防御行动。此时,发生潜在毁灭性袭击的风险就会增加。而等待威胁变得更加严重可能会使防御国失去有意义的自我保护机会,而不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破坏。因此,美国和英国的法律立场为针对朝鲜等国家采取预防性行动创造了空间。
平心而论,大多数国家并未明确表示支持这一立场
但正如雅各布·卡兹·科根和我所指出的,大多数国家在反映这一立场的行动面前也保持沉默。两个例子 在这里观看所有剧集 与朝鲜问题尤为相关。首先,据报道,2007年,以色列袭击了叙利亚一处尚未建成的核设施。尽管联合国安理会在1981年谴责了一次非常类似的行动,但各国对2007年的行动几乎保持沉默。其次,媒体 體育新聞 891 报道显示,以色列和美国屡次 袭击伊朗的核计划,因为安理会正在向伊朗施压,要求其接受更多的国际监督。这些袭击的严重程度各不相同,但至少其中有些造成了物理破坏或人员死亡。伊朗再次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我在这里的观点并不是说对预防性自卫的宽容立场是对法律的最佳表达。我的观点是,预防性自卫的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它可能已经在转变,或者可能很快就会从限制性立场转向更宽容的立场。此外,就目前而言,一个使用武力进行预防性自卫的国家可能能够调整其行动,使其落入法律的灰色地带——在这个灰色地带,它既放弃了法律站在自己一边的合法性效果,也避免了违法行为的口头或物质反击。这种行动不会被广泛接受为合法,但也不会被广泛视为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