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和 2021 年 8 月 20 日就拟议的修正案“2020 年肯尼亚宪法(修正案)法案”的合宪性作出裁决,该法案将对2010年肯尼亚宪法做出 74 处修正。拟议修正案的问题涉及宪法审查的限制,更具体地说,涉及在没有明确限制的情况下基本原则的可修改性。两家法院均支持上诉,认定基本结构原则在肯尼亚的适用性为对宪法审查的隐性限制,其中包括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以及权力分立。
在制宪权与修宪之间“持续”的肯尼亚制宪过程,
我们所探讨的故事不应该让我们措手不及;相反,它很可能是1990年以来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制宪和宪法修 挪威电报数据 改进程的试金石。批判地讲,我们可以肯定地说,肯尼亚的经验证明对这些进程存在错误解读,这种解读通常可以追溯到全球宪政主义的潮流(如“浪潮”)。宪法过渡的动态方面需要特别关注,即通过“大型”宪法修正案取 英国“主权决定”退出欧盟的必然后果 代宪法秩序基础的过程。从这一引言中,这些过程的流动性就已显现,因此很难使用宪法“转型”这一术语,因为这将预先假定这一动态过程的终点。
事实上,自1992年引入总统任期限制并取消禁止多党政治的规定以来,肯尼亚一直在不断进行宪法制定/修订。从那一刻起,肯尼亚人的愿望就是实现“以人民为主导”的选举进程。第一次选举于 1997 年开始,2003 年出台,2005 年因全民公决否决了受到时任总统姆瓦伊·齐贝吉强烈影响的新宪法提案而失败。第二次选举更为人所知,它导致了现行的2010年宪法的通过,这次选举发生在2007年选举和随后的种族暴力之后。在这方面,有必要强调与当前修订提案的类似性,因为当时和现在一样,后者是在有争议的选举和严重的动荡之后提出的。事实上,2008年3月,奥廷加和齐贝吉达成协议,并由2008年第四号《民族和解与和解法案》予以确认,这项宪法修正案经议会一致通过,使得组建民族团结政府成为可能。包括参与两次制宪过程的亚什 白俄罗斯商业名录 ·盖伊在内的该理论家认为,这项协议是通过承诺制定新宪法来重新使政治制度合法化的一种方式。尽管如此,肯尼亚普通公民包容性宪法进程的叙述并没有停止,这也要归功于专家委员会的努力,该委员会在向议会提出新宪法时咨询了该国的公民协会、利益相关者和农村社区的意见。 2010年,宪法以68.5%的得票率获得通过,然而,公民参与在起草阶段并没有发挥决定性作用。宪法。
毫不奇怪,宪法重视人民的参与,特别是在有关
审查的规定中,并将参与纳入宪法原则和价值观之中(第 10 条)。事实上,第 257 条被认为是“最有趣的宪法条款之一”,因为它规定了宪法审查过程的十个阶段,代表了肯尼亚宪法的核心。原因在于,修改宪法的意义在于,现实的宪法试图通过预见民众的广泛参与来制衡精英或行政部门,以应对“帝王总统制”的病态。其目的仍然是实现公民的正式和实质性参与;因此,宪法实质上发挥了群众的包容作用,自独立以来,群众对于宪法秩序更替的影响力微乎其微。这一特殊的违宪审查程序的终极意义,在于通过复杂的搭建桥梁倡议( B审查程序架构,发挥宪法阻止权力集中的功能,以及作为整合工具的功能。此次修宪似乎是公民与代表机构之间一次深刻对话的时刻,公民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