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权利(首先是行动自由与健康权)受到严格且存在问题的限制,以及权力集中,无论是在横向层面(议会与政府 塞内加尔电报数据 关系中)还是在纵向层面(在复合国家中,区域与中央层面的关系中),都是 Sars-Cov2 大流行在宪法层面上产生的最具破坏性的影响。各个法律体系所采取的抗疫措施都对这两个维度产生了影响,它们根据扩大的空间/时间坐标限制了某些权利的充分享有和区域实体的自治,而各政治力量对于用于遏制疫情的限制和法律手段的共识并不总是一致的。西班牙就是这种情况,阿瓦斯卡尔的“新”极右翼政党 Vox对桑切斯政府在 2020 年 3 月至 6 月期间实施的隔离措施的法律依据提出了质疑,此前,西班牙根据皇家法令宣布进入第一次紧急状态。 463/2020 号法律,根据艺术。 116 成本,以应对 Sars-Cov2 紧急情况。
具体而言,2020 年 4 月 28 日,众议院 Vox 议会
党团的 50 多名代表对第 463/2020 号法令的某些规定(第 7、9、10 和 11 条)提起违宪上诉; RD 465/2020,日期为 3 月 17 日,修改了之前的版本;以及延长警戒状态的 RD(476/2020,3 月 27 日)、487/2020,4 月 10 日和492/2020,4 月 24 日);此外,还违反了3 月 29 日颁布的 SND/298/2020 号法令,该法令规定了与守灵和葬礼相关的特殊措施,以限制 COVID-19 的传播和传染。上诉人认为,所引规定违反了《宪法》第55.1和116条以及第4/1981号组织法“关于警报、例外和戒严状态”。西班牙宪法法院全体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 作出裁决,部分维持了仅限于第 14 条的违宪上诉。 7 皇家法令463/2020(第 1、3 和 5 段)以及该艺术的一些要点。 RD 465/2020 第 2 条(修订了 RD 463/2020 号第 10 条)。 在深入了解司法判决之前,有必要先做出一些前提。
与意大利宪法不同,西班牙宪法对紧急状态(“警报”、“例外”和“戒严”)进行了具体、“渐进”的监管,其中政府的行动权力受到的限制与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成正比。实际上,我们已经从“紧急状态”下政府几乎独占鳌头(众议院只被告知并干预延长的批准),转变为“非常状态”下与国会并驾齐驱(由政府宣布,但事先得到国会的批准),直至“戒严状态”下国会明显占主导地位(根据政府的独家提议,由众议院绝对多数宣布)。限制和条件的具体规定包含在前述 LO 4/1981“关于警报、例外和围困状态”中。在整个疫情管理过程中,政 法院提交的案件和正在审批的法案之间的无假释终身监禁问题 府使用了紧急状态阶梯的第一步,即三次宣布进入紧急状态:2020年3月14日,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经国会授权延长六次; 2020年10月9日,马德里大区9个市镇有效;于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经一次延期后 西班牙号码 ,有效期扩展至全国,并于2021年5月9日结束。
该裁决的关键在于,政府通过宣布进入紧急状态
RD 463/2020)对某些权利(例如自由流动权)进行的限制是否构成对此类权利的合法限制——限制还是暂停? – 因为宪法只允许在宣布紧急状态的情况下中止某些权利(宪法第 55.1 条)。从严格的程序角度来看,“警报”状态与“例外”状态的区别在于,议会所起的作用不同(只有在“例外”情况下,这种区别才更为明显,因为必须由众议院批准),也在于其持续时间,第一种情况下可延长 15 天,第二种情况下可延长 30 天。从“实质”角度来看,存在不同的正常状态改变情况,这些情况会导致启动警报状态(LO 4/1981 第 4 条)而不是例外状态(LO 4/1981 第 13 条),以及由此产生的影响(LO 4/1981 第 11 和 12 条关于警报状态,第 13、16-30 条关于例外状态)。正如裁决书所述,上诉人并不质疑允许政府通过 RD 463/2020 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前提的存在,因此,受到质疑的不是政治决定,而是上述宣布后采取的一些措施的有效性(fj 2)。
经过保守派宪法法官和进步派宪法法官之间激烈对立的激烈辩论,最终以 6 比 5 的多数票通过了判决(自 2020 年 10 月法官 Fernando Valdés Dal-Ré 因接受司法调查而辞职后,法官人数为 11 人),判定某些措施部分违宪,其中 TC 副主席 E. Roca 的投票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判决文本附有4 名警报”还是“异常”法官的特定投票,他们与 TC 主席 JJ González Rivas 一起投了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