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预见的、预见到的不可受理性(ex plurimis,G. Brunelli、A. Pugiotto、P. Veronesi(编辑),生命终结时的 肯尼亚电报数据 公投路线。关于刑法第 579 条问题的可受理性及其导致的立法,费拉拉研讨会论文集,2021 年 11 月 26 日),但并非定局,阻碍了部分废除该艺术的提案的道路。
刑法第 579 条,如果公投结果支持该规定
则将谋杀他人同意的应处罚情况减少到第三段规定的情形(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心智不健全或因其他疾病或滥用酒精或麻醉物质而处于精神缺陷状态的人;以暴力、威胁或暗示或欺骗手段获得同意的人)。
在所有抽象可行的方法中,在句子 n 中。 2022 年第 50 号宪法法院决定走将全民公决的条款定性为“宪法必要”的道路,具体拒绝了这种千变万化的类别,即确保对所涉及权利提供最低限度的立法保护的条款类型。这是一项从论证和价值论的角度来看都很密集的裁决,它试图与先前的宪法判例保持一致,无论是在公投 竞争和技术采用生命周期 (TALC) 的可采性方面(法院回顾了具有宪法约束力的内容和宪法上必要的法律类别的主要发展阶段并非巧合),还是在保护生命权方面(在这方面,2018 年第 207 号命令和2019 年第 242 号判决中多次提到关于协助自杀的论点)。
论证思路沿着两条线索展开,最终在不可受理性装置上汇聚。一方面,事实上,法院关注的是该问题的操纵性质,对此,它对该废除问题的影响进行 电报号码 了“预测性”评估——“在其客观范围和直接影响下”评估——对该条款保护的合法资产,法院将其定义为人的生命。另一方面,法院认为本案所涉条款在宪法上是必要的,并得出结论,该条款的可能取消——即使是部分取消——将导致“(…) 根据宪法需要此类保护的情况的最低限度保护的丧失,特别是关于生命权”(宪法法院,2022 年第 50 号判决)。
因此,该条款的性质(宪法上的必要性)与受保护资产
(人类生命)的宪法重要性相结合,即艺术。 579 鳕鱼。笔。承认“持有人具有不可用的含义”(宪法法院,2022 年第 50 号判决)。法院并不绝对排除人类生命不可用原则与个人自决自由相平衡;然而,在特定的背景下并结合所涉条款的具体原理,法院认为,1930 年的立法者将个人自决的空间限制在唯一的“因受害者同意而减轻制裁反应(……)” (宪法法院,2022 年第 50 号判决)。法院认为,这并不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平衡,因此它特别谨慎地澄清,该条款不能归类为具有宪法约束力内容的法律。同时,根据其自身关于宪法必要法律的判例,这种平衡不能通过全民公决简单地废除,因为“以这种方式,它们所依据的宪法所要求的最低保护水平将无法得到保留”(宪法法院,2022 年第 50 号判决)。只有立法者或宪这是宪法上必要法法院本身在宪法审查的背景下,才能修改或替换该条款中建立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