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就乌克兰针对俄罗斯提起的州际诉讼作出了可受理性裁定,该诉讼涉及俄罗斯涉嫌在克里米亚实施系统性侵犯人权的行为。这是乌克兰针对俄罗斯提起的数起州际诉讼之一;其他诉讼涉及乌克兰东部局势和MH17航班坠毁事件等。此外,还有数千起涉及乌克兰冲突各个方面的个人诉讼。至于克里米亚案,现在将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它之所以引人注目原因如下
首先,法院试图(或未试图)解决克里米亚主权问题的方式。其次,与此相关的是,法院如何处理《公约》第一条所指的国家管辖权及其(域外)适用性问题。第三,法院的证据处理方式。第四,也是最后,法院最终认定俄罗斯存在多项侵犯人权的行政行为。
总体而言,这项裁决对乌克兰来说意义重大,但并非完全胜利。法院一直试图避免就克里米亚的主权问题发表意见——在我看来,这是正确的——但其回避或许只能算是部分回避。在管辖权方面,法院裁定俄罗斯对克里米亚领土拥有有效控制权,并且俄罗斯不仅在吞并克里米亚之时,而且在此之前的数周内都有义务适用《公约》。在证据方面,法院阐明了一种比其先前 欧洲数据 大多数案件更具结构性的方法。此外,法院还认定,在乌克兰指控的几乎所有侵犯人权行为中,俄罗斯都存在表面上的行政侵犯人权行为。
法院的裁决对斯特拉斯堡其他正在审理的针对俄罗斯的案件(包括州际和个人案件)以及其他类似的“法律战”——例如纳戈尔诺-卡拉巴赫诉讼——有着明显的影响。从政治角度来看,这对俄罗斯来说是一颗难以下咽的苦果,但判决书措辞谨慎,这颗苦果或许并非完全令人难以下咽——至少目前如此。让我们首先来谈谈所有这些问题中最棘手的一个——克里米亚主权争端,正如我们将看到的,它贯穿了本案的大部分内容。
克里米亚主权和第管辖权
我之前曾在博客(此处和此处)以及与国际法律与公 从调查中获得的数据可能不够准确或完整 民权利联盟(ICLQ)的塔季扬娜·帕皮奇(Tatjana Papic)合著的文章中指出,欧洲法院和其他人权机构应尽可能谨慎地避免就争议领土的主权问题发表意见,即使此类问题在法律上相当明确(克里米亚问题的确如此)。这是因为,就主权问题发表意见或许会推进争端国之一(此处指乌克兰)的诉求,并助长其对更广泛争端的总体论述,但对人权事业的推进却无益。事实上,这样做甚至可能损害人权事业,因为它会激起毋庸置 手机号码 疑这是项非 败选国对人权机构的政治反弹,包括退出条约。